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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的责任(德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945条):因不当临时处分而产生的损害赔偿

面临损害赔偿威胁:临时司法保护的双刃剑

一个 临时禁令 (临时禁令)是商标法或竞争法中最快的武器。它通常能在24小时内制止所谓的侵权人,且无需事先听取其陈述。.

这种情况尤为深刻,如果该决定伴随着一条 扣押, ,即伴随着对全部货物的立即法院扣押和运走。.

然而,如果这个看似迅速的胜利后来被证明是一个错误,会发生什么呢?业务停摆了,商品下架了,声誉受损了。对于对手而言,损失已经造成了。.

正是这一点切中要害 德国民事诉讼法(ZPO)第945条. 本条款是法治国为被申请人提供的财务安全网——同时也是对申请人而言最大的财务风险。本文解释了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45条何时适用、哪些损失可获得赔偿以及如何主张该权利。.

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45条的危险之处:无过错责任

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(ZPO)第945条的决定性特征是 无过错责任. 这也称为纯粹的无过错责任。.

与普通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,申请人是否 知道 或者 本该知道, 他的申请毫无根据,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。他是否„出于好意“并不重要。.

仅仅是取得并执行了一项临时禁令这一事实,该禁令 客观的 若被证明错误,则会引发赔偿责任。申请人对其因申请紧急措施而启动的„运营风险“承担责任,而非对申请过程中的过失承担责任。.

临时 injunction(临时禁令)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„不合理“?

根据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(ZPO)第945条的赔偿请求权以临时处分的下达被证明„自始即无正当理由“为前提。这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成立:

情况一:本诉败诉

这是一个经典的应用场景。被申请人(涉嫌侵权人)赢得了最后的诉讼(本案诉讼),因为法院裁定根本没有侵权,甚至申请人的商标被宣告无效。.

本案实质诉讼程序从而„纠正“了有瑕疵的紧急裁决。.

情形 2:在异议程序中撤销临时处分

被申请人对该决定提出异议。经过听证后,法院得出结论,认为该决定应予撤销——例如,因为被申请人提交了更好的证据,或者申请人的陈述存在漏洞。.

案例 3:缺乏紧迫感

这个案件很棘手:申请人可能 关于 有理,但他自得知侵害行为起等待申请的时间过长(„特急性自我反驳“)。由于紧迫性是临时禁令(EV)的强制性前提条件,因此该申请自始即不成立,从而„不正当“。.

哪些损害可以赔偿?(请求权的范围)

原则是:应使被申请人通过损害赔偿处于如同假处分 不 颁布并执行.

可赔偿的损失特别包括:

  • 律师费: 抵御临时禁令的全部费用(保护函、异议程序、律师费)。.
  • 扣押造成的费用: 一旦下令扣押,申请人即须承担执行官的费用、货物的运费、货运公司高昂的仓储费,且通常还须承担货物在保管期间的价值贬损或损坏责任。.
  • 可得利润: 因停止销售或——在扣押的情况下——因货物完全灭失而经证明实际损失的利润。.
  • 无效支出: 因命令而失效的直接成本。例如销毁货物的成本、召回行动的成本,或已经支付但不得使用的展位费。.
  • 声誉受损 这一项最难量化,但如果能证明商业伙伴确实因该命令(或因法警的监督)而解约,则是可以想象的。.

重要的一点是:损坏必须 因果的 通过 执行 是由该决定本身的产生造成的,而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发布。.

诉讼程序:如何执行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45条?

法院不会自动确定损害赔偿金。 (前)被申请人必须主动在 独立诉讼程序 – 提起独立的损害赔偿之诉 –.

在这项新程序中,全部举证责任都在受害人一方:他不仅必须证明因果关系,尤其还必须证明 高度 完整证明其损失(例如实际利润损失)。这在实践中往往是最大的障碍。.

还需注意自知道该请求权之日起三年的常规诉讼时效期间。.

预防:申请人如何最小化责任风险

申请临时禁令的人应当意识到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(ZPO)第945条规定的风险并积极加以管理:

  • 最仔细的审查: 这个诉求„无懈可击“吗?证据(测试购买、鉴定报告)是否明确?
  • 保持紧迫感: 一旦得知受侵害情况,切勿迟疑。若等待数周之久,则可能面临仅因缺乏紧迫性而被撤销禁令的风险。.
  • 风险评估: 快速停止的好处值得承担财务风险吗?特别是对于以下申请: 扣押 应该经过极其仔细的权衡,因为它会大幅推高潜在的损害赔偿请求。在有疑问的情况下,直接提起本诉可能是更安全、尽管更慢的途径。.
  • 保证金 有时法院会依法或依职权裁定申请人提供担保(例如银行保函)。此担保明确用于保障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 945 条规定的潜在索赔权。.

结论

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45条是对临时处分这一锐利武器的必要且公正的矫正。.

对于申请人来说,这是一个严肃的警告:临时禁令绝不是„试金石“。一个没有充分理由的申请,特别是带有查封措施的申请,可能会带来极其昂贵的代价,即便申请人是„出于善意“。.

对于被申请人来说,这是一个重要的机会:任何被紧急措施错误叫停的人并非毫无保护,都可以要求对所受损害进行全面赔偿。.

常见问题解答 – 关于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45条的常见问题

§ 945 ZPO 中的„verschuldensunabhängige Haftung“(无过错责任)是什么意思? 这意味着申请人承担责任,, 即使他不知道, ,他的申请是错误的。仅凭临时处分客观上不合理这一事实,就足以构成侵权责任。.

《德国民事诉讼法典》(ZPO)第 945 条也适用于扣押(Sequestration)的费用吗? 是的,务必如此。特别是因不当扣押而产生的费用(搬运、仓储、货物贬值),是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(ZPO)第 945 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要适用情形,并且往往会使损害赔偿总额大幅上升。.

我需要根据《德国民事诉讼法》(ZPO)第945条立即支付损害赔偿金吗? 不。只有在临时禁令被终审撤销后,请求权才产生。此后,对方必须起诉您(通常通过单独的诉讼)要求付款并证明其损失。.

§ 945 ZPO 中最常见的费用有哪些? 最常见的是用于抗辩不当行政决定(或指令)的律师费,以及——如果发生了扣押(查封)——仓储费、运输费以及被扣押货物的价值。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,利润损失同样也是一项数额非常巨大的支出。.

根据德国《民事诉讼法》(ZPO)第945条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会过效吗? 是的,该请求权受3年普通诉讼时效的限制,自请求权产生之当年年底开始计算 和 受害人对此知情(即通常在撤销临时处分/临时禁令之后)。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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